「立法會新丁」- 區諾軒盼推動民主

 311 立 法 會 補 選 塵 埃 落 定 , 四 位 當 選 議 員 完 成 宣 誓 , 分 別 為 民 主 派 議 員 范 國 威 、 區 諾 軒 , 及 建 制 派 議 員 鄭 泳 舜 、 謝 偉 銓 。 作 為 「 立 法 會 新 丁 」 , 兩 人 均 對 立 法 會 工 作 各 有 期 盼 。  區 諾 軒 : 努 力 由 基 層 開 始 推 動 民 主 , 希 望 一 步 一 步 改 變 社 會 。

區 諾 軒 議 員。 劉 鈞 怡 攝

記者: 鄭 穎 楠  劉 鈞 怡  文 菁

成 雙 料 議 員   仍 不 忘 初 心

本 身 為 香 港 南 區 區 議 員 的 區 諾 軒 坦 言 , 相 比 起 投 身 立 法 會 , 更 想 以 服 務 地 區 為 根 基 , 做 好 一 個 區 議 員 的 工 作 , 然 後 由 地 區 開 始 推 動 民 主 , 推 動 「 社 區 民 主 化 」 。 他 認 為 民 主 應 該 由 社 區 做 起 , 由 一 群 群 不 同 社 區 的 人 去 團 結 , 再 慢 慢 去 改 變 整 個 社 會 。 大 學 畢 業 後 , 投 身 議 員 工 作 , 全 因 不 服 建 制 派 的 政 策 「 愚 民 」 , 例 如 派 米 和 爭 取 汽 水 機 等 , 同 時 亦 希 望 証 明 地 區 尚 有 可 為 。 他 認 為 作 為 區 議 員 , 並 不 是 單 單 一 個 福 利 提 供 者 , 真 正 的 區 議 員 , 應 代 表 市 民 去 改 變 社 區 , 讓 社 區 做 得 更 加 好 ; 同 時 讓 市 民 有 機 會 就 政 策 發 聲 , 成 爲 溝 通 的 橋 梁 。

 

 入 局 馬 上 抗 爭   迫 不 得 已

區 諾 軒 表 示 , 作 為 立 法 會 新 丁 , 他 也 不 希 望 一 進 入 議 會 便 有 過 激 的 擧 動 。 不 過 , 就 在 他 就 任 不 足 一 個 星 期 , 在 立 法 會 《 廣 深 港 高 鐵 一 地 兩 檢 條 例 草 案 》 委 員 會 第 7 次 會 議 中 , 他 離 座 衝 出 主 席 台 前 抗 議 。 他 指 , 是 因 爲 不 滿 委 員 會 主 席 葉 劉 淑 儀 使 用 「 揦 鮓 」 手 段 , 不 處 理 議 員 提 出 的 規 程 問 題 , 當 下 他 只 能 夠 用 盡 一 切 手 段 爭 取 , 爲 著 阻 止 葉 主 席 讓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局 長 陳 帆 讀 出 草 案 條 文 , 以 保 障 民 主 派 議 員 可 以 繼 續 質 詢 官 員 。 他 希 望 主 席 以 後 能 夠 按 章 做 事 , 並 處 理 民 主 派 就 規 程 問 題 提 出 的 異 議 。

區 諾 軒 表 示 , 雖 然 立 法 會 更 改 了 議 事 規 則 , 可 以 議 政 的 空 間 將 會 受 到 限 制 , 即 使 如 此 , 他 表 示 仍 會 在 議 會 上 反 映 不 同 的 社 會 問 題 , 同 時 亦 會 監 督 政 府 , 將 政 府 的 漏 弊 揭 露 出 來 。 他 希 望 自 己 可 以 在 議 會 中 擔 當 這 樣 的 角 色 , 致 力 為 香 港 市 民 解 決 各 種 社 會 問 題 。

 明 白 「 港 獨 」 不 可 行

區 諾 軒 感 謝 市 民 支 持。受 訪 者 提 供 圖 片

區 諾 軒 強 調 , 從 政 的 人 不 應 對 自 己 的 行 為 有 任 何 後 悔 。 他 指 的 是 在 反 釋 法 遊 行 中 焚 燒 《 基 本 法 》 一 事 , 他 解 釋 這 樣 做 是 爲 了 對 得 住 自 己 。 針 對 港 獨 問 題 , 區 認 為 港 獨 只 是 一 種 思 潮 , 「 我 們 不 能 阻 別 人 的 想 法 , 而 民 主 自 決 不 包 括 港 獨 , 港 獨 只 是 一 個 理 想 , 但 不 可 行 , 並 沒 有 出 路 」 。 他 指 出 , 香 港 無 法 擺 脫 中 國 的 影 響 , 同 時 自 治 權 利 不 斷 被 剝 削 。 相 比 港 獨 , 他 更 主 張 在 一 國 兩 制 下 , 香 港 可 以 高 度 自 治 , 政 府 的 政 策 不 被 中 國 影 響 , 這 種 做 法 更 加 務 實 。

最 後 , 區 諾 軒 表 示 , 市 民 投 票 給 他 是 希 望 他 能 反 應 他 們 的 意 見 , 「 無 論 角 色 有 多 受 限 制 , 我 相 信 把 市 民 聲 音 帶 入 議 會 是 必 要 的 。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