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似街名逐個捉 一不小心變遠足

香 港 地 方 、 街 道 、 樓 宇 名 稱 很 多 , 大 家 不 難 發 覺 , 有 街 名 或 地 名 相 同 或 相 似 , 也 有 地 名 或 街 道 名 與 地 區 不 一 致 等 情 況 , 稍 一 不 慎 有 可 能 導 致 派 錯 信 、 落 錯 車 甚 至 是 去 錯 街 , 為 市 民 生 活 帶 來 不 便 。 目 前 街 道 命 名 受 法 例 規 管 , 負 責 的 地 政 總 署 指 , 為 免 更 改 街 道 名 稱 後 對 市 民 造 成 影 響 , 即 使 街 道 名 稱 出 現 混 淆 情 況 也 不 能 隨 便 更 改 。 市 民 一 不 小 心 , 就 可 能 要 多 走 「 冤 枉 路 」 。

晴 曾 深 黎

位 於 上 環 的 和 風 里 。 黎 家 樂 攝

位 於 粉 嶺 的 和 豐 街 。 黎 家 樂 攝

粉 嶺 的 和 豐 街 及 上 環 的 和 風 里 英 文 同 為 「 Wo Fung Street 」 。 雖 然 地 區 差 別 很 大 , 但 有 位 於 粉 嶺 和 豐 街 的 商 戶 指 , 間 中 仍 會 收 到 郵 差 錯 派 的 信 件 , 甚 至 連 速 遞 公 司 亦 試 過 「 擺 烏 龍 」 。 另 外 , 香 港 有 兩 條 聯 發 街 , 一 條 位 於 新 界 東 北 ( 粉 嶺 ) , 另 一 條 位 於 香 港 島 的 灣 仔 區 。 它 們 英 文 拼 法 不 一 樣 , 粉 嶺 的 是 「 Luen Fat Street 」 , 灣 仔 的 是 「 Lun Fat Street 」 , 但 它 們 確 實 有 著 同 一 個 中 文 名 字 。 有 粉 嶺 聯 發 街 的 商 戶 指 , 一 年 總 會 收 到 幾 封 寄 往 灣 仔 聯 發 街 的 信 , 他 們 已 多 次 退 回 信 件 , 但 仍 有 派 錯 信 的 「 烏 龍 」 情 況 出 現 。 

資 料 來 源 : 綜 合 地 政 總 署 回 覆 及 網 頁 資 料

街 道 命 名 工 作 受 香 港 法 例 第 132 章 《 公 眾 衛 生 及 市 政 條 例 》 規 管 , 由 地 政 總 署 測 繪 處 執 行 。 由 於 早 期 市 區 及 新 界 的 街 道 命 名 工 作 由 不 同 政 府 部 門 負 責 , 街 道 名 稱 可 能 有 相 似 情 況 出 現 , 但 自 2000 年 起 , 街 道 命 名 工 作 已 統 一 由 地 政 總 署 負 責 , 更 有 既 定 程 序 避 免 類 似 情 況 發 生 。 地 政 總 署 指 , 若 更 改 沿 用 已 久 的 街 道 名 稱 , 會 影 響 街 道 兩 旁 的 市 民 以 至 郵 遞 服 務 , 除 非 有 充 分 理 據 , 否 則 會 避 免 更 改 任 何 街 道 名 稱 。

 

居 於 天 水 圍 區 的 陳 小 姐 說 : 「 西 貢 街 唔 係 喺 西 貢 , 好 『 騎 呢 』 囉 ! 」 位 於 油 尖 旺 區 的 西 貢 街 並 非 位 於 西 貢 區 , 此 「 西 貢 」 亦 不 同 彼 「 西 貢 」 。 在 油 尖 旺 的 「 西 貢 街 」 原 先 名 為 「 第 三 街 」 , 後 來 因 與 西 營 盤 的 第 三 街 名 稱 重 複 , 在 1909 年 更 名 。 而 這 個 「 西 貢 」 是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的 舊 名 「 Saigon 」 , 西 貢 街 ( Saigon Street ) 與 西 貢 區 ( Sai Kung District ) 英 文 完 全 不 一 樣 。   

位 於 大 圍 的 駕 駛 指 示 牌 。 曾 港 深 攝

位 於 大 圍 的 駕 駛 指 示 牌 。 曾 港 深 攝

除 了 街 道 名 稱 , 香 港 的 地 方 命 名 亦 有 地 名 與 地 區 不 一 致 情 況 。 馬 鞍 山 村 是 位 於 馬 鞍 山 , 但 銅 鑼 灣 村 呢 ? 原 來 香 港 有 兩 個 銅 鑼 灣 , 分 別 位 於 香 港 島 及 新 界 。 而 銅 鑼 灣 村 位 於 沙 田 大 圍 , 英 文 名 稱 是 使 用 粵 語 拼 音 「 Tung Lo Wan 」 , 是 一 條 已 存 在 百 年 的 鄉 村 。 地 政 總 署 指 , 兩 個 銅 鑼 灣 都 是 現 時 採 用 的 地 名 , 由 於 兩 者 命 名 已 久 , 修 改 會 對 市 民 和 郵 遞 服 務 等 構 成 不 便 , 因 此 沒 有 計 劃 更 改 它 們 的 名 稱 。

資 料 來 源 : 綜 合 地 政 總 署 回 覆 及 網 頁 資 料

珠 海 學 院 香 港 歷 史 文 化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蕭 國 健 教 授 表 示 , 政 府 無 需 刻 意 為 香 港 一 些 相 似 的 地 方 名 作 出 特 別 修 改 , 因 為 香 港 全 部 地 方 名 稱 背 後 都 有 其 歷 史 價 值 及 意 義 , 加 上 香 港 亦 有 以 十 八 區 作 分 劃 , 就 算 地 方 名 一 模 一 樣 亦 無 需 擔 心 會 在 社 會 上 引 起 太 大 的 混 亂 。

香 港 的 地 方 命 名 不 受 現 有 法 例 規 管 , 現 時 由 地 名 訂 正 委 員 會 負 責 處 理 。 地 名 訂 正 委 員 會 是 一 個 跨 部 門 小 組 , 相 關 部 門 包 括 差 餉 物 業 估 價 署 、 地 政 總 署 、 香 港 郵 政 。 委 員 會 工 作 包 括 為 地 方 命 名 、 修 改 或 刪 除 現 有 地 方 名 稱 。

V S

位 於 晉 名 峰 外 的 樂 葵 徑 。 黎 家 樂 攝

香 港 最 長 的 街 道 就 是 全 港 第 二 條 興 建 的 公 路 「 青 山 公 路 」 。 全 長 約 54 公 里 的 青 山 公 路 分 為 22 段 , 途 經 九 龍 西 、 新 界 西 及 新 界 東 , 即 是 由 深 水 埗 區 經 葵 青 區 、 荃 灣 區 、 屯 門 區 和 元 朗 區 , 最 遠 去 到 北 區 。 而 最 短 的 街 道 是 火 炭 的 樂 葵 徑 , 全 長 約 12 米 , 與 普 通 的 雙 層 巴 士 長 度 相 若 。 這 條 「 小 徑 」 原 先 長 約 200 米 , 但 後 來 因 應 附 近 土 地 發 展 , 在 2008 年 縮 短 , 變 成 了 連 接 樂 林 路 及 一 個 屋 苑 的 短 街 , 短 得 連 路 牌 也 沒 有 。